银川会计实习工厂

彭****

发布于2026-09-03 22:18:48

51

老师,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两种方法,请问是哪两种方法?是指能否分摊利息或者能够提供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方法吗?

银川会计培训中心

回答于 2026-09-04 06:06:06

<p>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两种方法是:<strong>利息据实扣除法</strong>(能分摊并证明利息时,利息据实扣,其他费用按5%扣)和<strong>利息不据实扣法</strong>(不能分摊或证明时,全部费用按10%扣)。企业不能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只能选择其一。</p><br>

我要提问

每个问题请间隔5分钟,未购课仅能提交3次问题

最多上传三张图片

重置

提问

  •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

    13995098356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QQ客服 QQ客服
    在线咨询

    崔老师

    501375061

    李老师

    3091068061

    张老师

    71268327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请联系老师
请联系老师
QQ客服

QQ客服

崔老师

501375061

李老师

3091068061

张老师

71268327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银川会计

13995098356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