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部问答 > 老师,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两种方法,请问是哪两种方法?是指能否分摊利息或者能够提供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方法吗?
彭****
发布于2026-09-03 22:18:48
51
老师,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两种方法,请问是哪两种方法?是指能否分摊利息或者能够提供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方法吗?
银川会计培训中心
回答于 2026-09-04 06:06:06
<p>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两种方法是:<strong>利息据实扣除法</strong>(能分摊并证明利息时,利息据实扣,其他费用按5%扣)和<strong>利息不据实扣法</strong>(不能分摊或证明时,全部费用按10%扣)。企业不能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只能选择其一。</p><br>
推荐问题
2026-09-04 01:18:11
2026-09-04 00:12:19
2026-09-03 19:05:44
2026-09-03 17:44:52
2026-09-03 15:14:21
我要提问
每个问题请间隔5分钟,未购课仅能提交3次问题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13995098356
微信客服
QQ客服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QQ客服
崔老师
501375061
李老师
3091068061
张老师
71268327
电话客服
银川会计
1399509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