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会计实习工厂

1****

发布于2026-08-29 13:43:31

33

税务师,税一增值税,这个支付的利息和税,不是纳税人的支出吗,怎么还从销售额中扣除

银川会计培训中心

回答于 2026-08-29 13:57:03

核心原理(增值税‑差额征税)<br>融资租赁属于金融类差额计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br>这里不是把利息当成本费用去抵利润,而是算增值税销项的计税销售额时,直接扣掉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车辆购置税。<br><br>融资租赁企业,对外收租金(全额做含税销售额),但它本身要付给银行借款利息,这部分利息对应的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贷款服务进项不得抵扣)。<br>政策给的变通方案:不抵扣进项,改用差额扣减销售额,减少计税的销项基数,实现等效减负。<br><br>>通俗理解:<br>收进来的租金是全额销售额;付出去借款利息拿不到可抵扣进项,那就直接在销售额里把利息减掉,按“租金‑利息”的差额来算增值税。<br><br> 关键区分<br>1. 企业所得税:利息做财务费用,税前扣除。<br>2. 增值税: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融资租赁直接走差额扣销售额,二者是两套不同逻辑。<br>3. 差额扣除的这部分价款,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普票,就是表格里写的规定。<br><br>简单记:进项不让抵,那就直接减计税销售额。

我要提问

每个问题请间隔5分钟,未购课仅能提交3次问题

最多上传三张图片

重置

提问

  • 联系客服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

    13995098356

  •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QQ客服 QQ客服
    在线咨询

    崔老师

    501375061

    李老师

    3091068061

    张老师

    71268327

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

赶紧报名加入,一起学习吧!

请联系老师
请联系老师
QQ客服

QQ客服

崔老师

501375061

李老师

3091068061

张老师

71268327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银川会计

13995098356

二维码